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2019-04-19 17:06:10网络整理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经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今年仍将采用单独招生及统招两种方式进行招生。2019 年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下顺利实施,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28),是省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重点培育院校。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503 号。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 制: 3 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处及有关处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单独招生工作。第五条 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凡参加 201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2019 年招生专业:
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民事执行、法律事务、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和法律文秘共计9 个专业。
第六条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定时间为准,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于 2018
http://www.hljsfjy.org.cn/)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选择专业同时按要求下载资格审查表和体能测试表或添加 QQ 群:819870285,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年 12 月 30 日前登陆我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