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简章(3)
2019-04-19 14:04:22网络整理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为保证录取生源质量,学校按照需要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方可录取。
(三)录取坚持 “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按总成绩(含加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专业录取办法
1、一志愿报考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或调剂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2、文秘专业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60人,从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10人,从报考其他非师范专业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30人。
3、报考其他非师范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或调剂到非师范专业。
(五)参加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认定无异议者可破格录取到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但综合测试必须参加。
(六)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其他院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或普通高考、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升学。
(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公示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陇南师专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表
序号 |
专 业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 费 (元/年) |
备注 |
1 |
学前教育 |
中职生 |
三年 |
100 |
3000 |
师范类 |
2 |
小学教育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50 |
3000 |
师范类 |
3 |
文秘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00 |
4000 |
非师范类 |
4 |
旅游管理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50 |
4300 |
非师范类 |
5 |
酒店管理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00 |
4500 |
非师范类 |
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00 |
4300 |
非师范类 |
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200 |
4500 |
非师范类 |
8 |
供用电技术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50 |
4500 |
非师范类 |
9 |
畜牧兽医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50 |
4500 |
非师范类 |
10 |
园林技术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00 |
4500 |
非师范类 |
11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50 |
4500 |
非师范类 |
12 |
农业生物技术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50 |
4500 |
非师范类 |
13 |
电子商务 |
普高生、中职生 |
三年 |
100 |
4500 |
非师范类 |
合计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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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计划若有变化,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