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8 16:14:13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5人。招生学科类及对应专业见下表:
学科类 | 对应专业 | 招收考生类别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公费师范)、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信息技术类 | 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教育技术学(非师范)、数字媒体技术、科学教育 | 理科、综合改革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 理科、综合改革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公费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非师范)、统计学 | 理科、综合改革 |
信息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 | 理科、综合改革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汉语国际教育) | 文科、综合改革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公费师范)、思想政治教育(非公费师范) | 文科、综合改革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文科、理科、综合改革 |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报学科类,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学科类或专业。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