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5 20:44:52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及计划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时间自4月15日至4月25日。
2、上传申请材料:
(1)中学签字盖章的《东南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申请表》;
(2)加盖中学公章的《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考生页)复印件;
(4)高中学籍卡复印件(均需加盖中学公章);
(5)其他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成长与发展情况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等)。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