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5 20:37:59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本年度“励志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其中,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考程序
1. 考生网上报名。
请于4月15日~4月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所有完整的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以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考生若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和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和户籍学籍信息等;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