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9-04-15 17:59:13网络整理
广西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2019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46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院校代码:13920。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网址:www.gxccedu.com
(五)学院地址:广西空港经济开发区同正大道339号/广西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
(六)邮编:532199、532200
(七)电子邮箱:gxcczsb@126.com
(八)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gxccedu.com
(九)联系电话:0771-7515016/7515003
(十)联系人:习老师、黄老师
(十一)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十二)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城市职业学院(本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学院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