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录取流程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所在毕业学校推荐,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八条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751995、60752136、60758989
传真:010-60756736
邮编:102202
网址:(http://zs.bgu.edu.cn)
附件: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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