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
采用面试和免面试形式。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⑴复试内容: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免面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40分,计入复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复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⑵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校2019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⑶复试时间及地点:4月5日下午13:00—17:00考生在我校(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吉利学院)进行复试。复试学生参加复试考试时须携带记录本人高考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3、免笔试或免面试条件(只允许选择一种免试方式,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⑴语数外三门任意两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剩余一门达到“C”以上(含“C”)的考生;
⑵区(县)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考生;
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含)以上的考生;
⑷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⑸区(县)级(含)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⑹美术专业课统考合格的考生;
⑺退役士兵考生。
4、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⑴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的考生;
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⑶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的考生;
⑷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含)以上智育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的考生;
⑸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含)以上奖项的考生;
⑹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或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小组负责;
⑴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⑵体检标准: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⑶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⑷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⑸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
⑹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⑺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8)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