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利学院201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我校结合自身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学校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高等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吉利学院
办学类型:本科教育及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专科
学校校址:北京市中关村昌平科技园北京吉利学院
基本情况:我校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三条 招生专业:(附件一)
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五条 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在我校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确定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期间登录我校网站 (http://zs.bgu.edu.cn)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30日8:30—17:00。
3、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 (305)。
4、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⑴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⑵ 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校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部。
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⑷ 所在学校推荐表。
⑸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 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⑺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现场确认时须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校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部。
第六条: 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 、复试、免试入学
1、初试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⑴ 笔试要求:凡报考我校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
⑵ 笔试内容: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成绩:笔试为综合试卷,卷面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各专业按实际成绩记分。
⑶初试时间及地点:4月5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校(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吉利学院)进行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