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2 15:33:59武汉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及有关文件要求,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计划为185人,全部为理科计划。招生专业为:交通运输类、机械类(机电工程)、土木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工学)、计算机类、自动化、数学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公布的2019年相应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励志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的范围为准。
报名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系统要求将报名材料拍照或电子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所有签字位置须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2.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