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2 15:21:21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国家“111计划”、“卓越计划”入选高校,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高等药学学府,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学校设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获评A+,位列全国第一档;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学科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立项建设学科。药理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4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学校省级以上品牌、特色、重点专业覆盖率达76%。
学校地处南京,始建于1936年,秉承“精业济群”的校训精神,以“培育药界精英、研发普惠良药、贡献幸福生活”为使命,以“办最好的药学教育”为目标,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药学专门人才以及大批医药产业领军人物。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9年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考生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可选择的专业(类)如下:
专业类(专业)名称 |
专业类所含专业 (入校后可选专业) |
科类要求 | 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 |
药学类(生物技术与海洋药学方向) |
生物技术 海洋药学 |
理科 综合改革 |
化学 生物 物理 |
中药学类 |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制药 |
理科 综合改革 |
化学 生物 物理 |
化工与制药类 |
制药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科学 |
理科 综合改革 |
化学 物理 |
经济管理试验班(医药方向) |
药事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经济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注:文科考生入校后仅可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专业】 |
文理兼收 综合改革 |
不限 |
英语(医药方向) |
文理兼收 综合改革 |
不限 |
理科考生必须填报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必须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综合改革考生必须填报2-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