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2019-04-10 12:55:24网络整理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按照“文化测试+加分”总分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适合在相关专业学习、具有职业潜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普通类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不合格科目不超过3门。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补测试手续。
三、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月24日。
3、 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网上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报名考试费:
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