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职业大学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2019-04-10 12:31:56网络整理
扬州市职业大学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考试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职业潜能、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可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3.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至24日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网上支付(语数外文化测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考试费:语数外文化测试费:每科15元。网上报名时,在网上支付。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4月28日上午9:00-12: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