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09 10:01:21华南理工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我校2019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省份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6月下旬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