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3)
2019-04-06 16:40:06网络整理
(三)技能测试
1.考核形式:技能测试
2.考核时间:120分钟
3.考核对象:中职加工制造类考生
4.考核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实行技能考试加工制造类《考试大纲(2018年版)》,具体内容详见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考试大纲》,总分3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普通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非加工制造类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中职加工制造类考生考试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五)考核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9:00至11:30。
综合测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4:00至16:00。
考核地点: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六)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七、录取
(一)学院以参考人数中“普通类”与“中职类”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
(二)所有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首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利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予以录取。
(三)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地区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2.加分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
(四)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院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五)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首页(http://dz.scemvtc.mcitedu.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0日17:30前到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