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06 13:57:04网络整理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普高类的专本贯通批招生、高职专科批招生、中职类的高职对口招生和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院无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04亩,资产总值7.3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实训室56间,完全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现有全日制在籍学生95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教授19人,副高职称66人,博士5人,硕士194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现代学徒制专家库入库专家、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教育改革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20余人,重庆市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招生性质、待遇及对象
第九条 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