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3)
2019-04-06 10:26:27网络整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学历、招生对象、报名、准考证打印
第十六条 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七条 学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
1.普高类: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中职类
①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②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 “三·二分段制”)中职阶段毕业生。
第十九条 报名
考生原则上应根据所就读(毕业)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类型报考所对应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类别(普高类、中职类)。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分类考试中的中职类。
1.报名条件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需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报名条件。
(2)中职类
①考生报考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对口类报名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需具有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它类除外);根据教育部规定,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其他类仅限统一开考科类不能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报考,统一开考科类已覆盖的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②考生报考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须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职直升类报名条件;完成中职阶段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并通过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五章 考试科目及安排
第二十条 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文科/理科)、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文科/理科)、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2)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3.考试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上午进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下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9日—10日进行;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学院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