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04-06 10:20:57网络整理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统招院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学院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办学条件。位于重庆市双福新区。校舍面积2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96万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47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31.8%,双师教师占53.9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56.9%。学院办学设施齐备,管理架构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办学质量优良。
学院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认可度。2015年,学院成功承办全国首届电梯安装工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学院获得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全国行业竞赛一等奖4项,二等奖10余项,三等奖20余项;市级以上职业竞赛奖项30多项;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铜奖、重庆市金奖各1项。被授予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教育部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重庆市教委“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等领导人先后来院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学院建有能源与智能化特色专业集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内陆开放之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发展要求,对接重庆市“8+3”行动计划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资源环境与工程、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0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其中,电梯工程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工艺与管理、油气储运技术、供用电技术等专业被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向产教融合型深化的专业。学院与重庆科技学院等高校签订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协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学院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建设行业技能岗位鉴定站,更好培养应用型职业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