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3)
2019-04-06 09:51:48网络整理
第十四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75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9年3月16日至17日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文/理)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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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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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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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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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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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 |
2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9年3月9日至10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9年3月16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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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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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理论笔试 |
450分 |
2019年1月5日至3月20日 |
中职阶段所读学校校内 |
专业技能实作 |
第十五条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第十七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对象:
1、普高类:限在2019年高考报名中报名参加高职分类生的普通类考生填报。
2、中职类
(1)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限2019年高考报名中的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志愿设置:
1、普高类: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
2、中职类:高职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不设志愿。
第二十条填报方式: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第二十一条填报提醒:
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
(一)录取程序: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