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4)
2019-04-05 20:16:37网络整理
十二、相关事宜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二)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投诉方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我校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电话:0551-82363943,举报信箱:jss@htc.edu.cn。
(四)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实收费文件要求执行。
(六)体检:所有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七)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此外,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还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八)体育特长生免收学费。体育特长生是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九) 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 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551-82364313,0551-82364123, 0551-82394051。
2、网址:
学校网站:www.htc.edu.cn
招生网站:zs.htc.edu.cn
3、邮编:238000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