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4-05 09:14:51网络整理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08〕20 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19 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天津市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22
五、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 8 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学院简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是天津市教委直属的以培养海运人才为主,具有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批准船员的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之一,是华北地区首批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也是天津市教委“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之一。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总占地面积 976 亩,建设用地 615 亩,一期建筑总面积 17 万平方米。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先进的各专业实验、实训室等。
专业门类:学院坚持大力发展海运特色专业和适应环渤海地区建设所需的专业,紧紧围绕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航运经济系、国际邮轮乘务和旅游管理系、工程技术系、信息工程系等 6 个系,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等 27 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是天津市教委“国内顶尖骨干建设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