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4-05 09:13:10网络整理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和市考试院《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18〕25 号)文件精神,体现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的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
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凡参加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被我院录取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若被本科批次院校录取,我院将全额退费。我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高职院校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 号
(六)学院简介: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 866 亩,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在校生 8500 余人。学校办学成绩显著,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第一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奖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同时, 还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是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 50 强单位。拥有数字化设计与先进制造、智能装备自动化、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信息化与智能技术、创意产品设计与推广、现代服务与管理等 6 大专业群,开设 31 个高职专业,2 个联合培养技能本科专业。打造了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 3 个国内顶尖的品牌专业;打造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市场营销 5 个国内领先的优质骨干专业;打造了工业机器人技术、文物修复与保护、信用管理等特色专业。近年来, 毕业生就业率均在 97 以上,毕业生表现出的德能兼备和精湛技艺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