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9-04-05 09:11:19网络整理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701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六、学校基本概况:我院是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 1447 亩,建筑面积 250000 平方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学院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校生规模 5000 余人,学院培养的 35000 多名合格毕业生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各单位的骨干力量,很多人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我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
第七条: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报名系统;缴费后需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履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手续;有疑问可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区县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