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非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和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予以录取。
注:以上优惠分值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浙江省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5分的,我校将予以录取。上海市资格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5分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在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的考生中,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上述优惠分值予以适当放宽;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学生,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浙江省、上海市为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24:00。
2.发布初审结果:2019年5月6日。
初审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3.初试:2019年6月15日。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初试成绩及入围复试名单将于6月15日21:00前,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入围复试的考生请同时下载《复试手册》,按要求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4.复试(面试、体质测试):2019年6月16-17日。
具体要求详见《复试手册》。建议考生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9年6月22日前。
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示资格生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七、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高考相应资格。
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或取消其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初审通过名单、资格生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2.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3.面试评委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4.面试全程录像。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信箱:rucjj@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与任何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等任何形式合作,同时严禁本校教职工开展或参与涉及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任何辅导和培训。
十一、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