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创新人才计划”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选拔对象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且获奖名单可从中国科协网站(gs.cyscc.org)查询: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等作为报考条件,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报名条件之外的其他竞赛活动证明等材料。
三、招生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总计划107人,考生可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