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反映考生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及能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c.中学公示情况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文件要求,申请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还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因此考生在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学校网站中公示相关材料的网址
(2)学校网站中含本人信息的公示网页截图
(3)班级公示相关材料的公示栏照片
(4)班级公示栏中含本人信息的公示内容清晰照片
(5)有中学校长签字确认的含本人信息的公示结果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凡不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三项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以上a、b、c三类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将不予认可。所有奖状、证书的获得时间须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之前,报名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注:对于考生提供学科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我校在初审时将进行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等审查工作,在现场测试时还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扫描材料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需严格按报名系统中的要求提供必要材料,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完整将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所上传的材料在现场测试报到时均须查验原件,无需邮寄任何书面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组和综合评价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审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由云南大学综合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才能参加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获得自主招生现场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左右在云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名单中还将公布考生通过资格审核所依据的竞赛证书、资格证书名称等内容,请申请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