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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2019-03-27 14:35:53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2017年9月正式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行列。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北京工业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我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理工科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43人,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表1所示。

  注: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全国决赛获奖者。

  注: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不作为评审依据,均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理工科类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或结业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2019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学校数量不得超过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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