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要求,我校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