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及录取政策
考生获得广西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资格后,须在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我校认定的特长专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须达到我校在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且不低于广西理工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广西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长为学校主要领导,领导小组成员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防权力寻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学校制定和执行《广西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电话:0771-3237062)。
3.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严格管理自主招生考评人员,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5.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6.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详尽公示。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7.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广西大学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