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可以补充上传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其他证明材料(不超过3个)。材料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和中学校长签字。
学校不以论文、专利、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等作为报考条件和初审通过依据,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1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
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与之相匹配的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
2019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获奖证书、其他材料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报到和体育测试
报到当天进行体育测试(合格测试)。测试内容包括:BMI(体重/身高的平方),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生)或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标准执行,每项先按100分打分后,求和后折算成100分。总分低于60为不合格,取消入选资格。
3、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评价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4、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体育测试和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数学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