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程序
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9年3月 |
考生报名 |
2 |
资格审查 |
2019年4月 |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允许参加测试名单 |
3 |
公示资格 审查结果 |
2019年4月 |
公布允许参加测试名单及相关信息 |
4 |
测试 |
2019年6月14 至17日 |
组织考生到校测试 |
5 |
公示测试结果 |
2019年6月下旬 |
确定入选名单及录取政策并在我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
6 |
录取 |
2019年7月 |
录取 |
7 |
公示录取结果 |
2019年7、8月 |
公布录取自主招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等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考生在申请材料中要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考生可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非必须提供)。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信形式、内容自定。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作为审核依据,但对于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等,将通过论文刊载的期刊、专利授予机构核实,并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论文、专利进行审查,判定是否属于原创。有必要时,将联系所在中学核查论文、专利形成和发表过程,以及学生与论文、专利内容相关学科的学习情况和学业成绩情况。考生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由本人在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对上述材料我校将在测试环节组织提供专利、发明和论文的考生进行深度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测试成绩。未通过考核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发现材料造假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经取得测试成绩的,取消其测试成绩。
(二)报名分组
考生在“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得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组别。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9日。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3月20日15:00开放,并于3月29日10:00关闭,确认志愿截止至2019年3月29日11: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下载、打印并按照表格上的要求逐页签字、盖章后(没有逐页签字、盖章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考生须在系统内“附加材料”处填写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目录,目录须直接输入,不可上传照片或pdf文件),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含3月29日,3月29日以后邮寄视为报名无效),以EMS物流查询信息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10-58909122,邮编:102249。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其他
自主招生报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