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90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学校部分农科类专业(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7人,各专业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有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调整。
自主招生考生报考专业仅限于以上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并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获奖名单可从中国科协网站查询)。
2.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在农业及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3月29日(报名系统于2019年3月29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2.申请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必须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的学业成绩);
(2)《个人申请报告》(必须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悟、劳动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艺术修养、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绩、大学生活展望等,1000字左右。报名系统中的个人申请报告可不填写);
(3)中学提供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材料,包括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能力、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素质评价等;
(4)《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承诺书》(自主招生申请表第五页,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5)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和班级公示栏公示的截图;
(6)考生的亲笔签名样本(点击下载);
(7)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所有获奖证书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请材料);
(8)考生所在中学、农业及相关领域非营利性正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或农业及相关领域有高级职称专家的实名推荐信,农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或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支撑材料;
(9)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提供(1) --(6)项申请材料,(7)--(9)项申请材料由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交;以第一条报名条件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第(7)项申请材料;以第二条报名条件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第(8)项申请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必须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不合格材料处理。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