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荣获2017-2018年度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9-03-13 11:32:57网络资源
近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印发《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的决定》,江汉大学荣获“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校党委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抓细抓实,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学校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养,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曾先后被评为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全省博士服务团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综合考评立功单位”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学校图书馆入选“武汉十大阅读基地”,学校被评为书香校园。
据悉,武汉市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每两年或三年评选一届,江汉大学自2002年以来,一直蝉联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江汉大学再次获此殊荣,是全校上下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结果,全面体现了学校的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一项丰硕成果。
文明建设实行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文明委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这需要全校每一位师生员工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共同维护这一成果。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学校将牢牢抓住精神文明创建这条主线,以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阵营为新起点,加快建设与武汉城市地位相匹配、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