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3)
2019-03-07 16:58:36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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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7.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28.高校应将艺术类专业的文理科计划分配方式、使用专业成绩类型、录取规则、分数线要求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且不存在歧义。
29.凡根据高校要求申请进入艺术类平行组的院校(专业),其招生章程中应当制定与我省文件要求相符的投档规则。如章程中的投档规则未明确的,学校须来函说明清楚,认可我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我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同时,其招生计划必须分到文科和理科。
30.凡根据高校要求申请进入艺术类非平行组的院校(专业),其招生章程中应明确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对优惠加分的使用方法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含直接志愿和服从志愿)的安排办法等内容,未在章程中明确的,学校须来函说明清楚,并负责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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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31.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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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2.本办法由湖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33.我省过去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涉及的相关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湖南省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4.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35.我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艺术专业范围见附件,不在范围内的专业不能作为艺术类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