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4)
2019-02-26 11:16:51贵州招生考试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三)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贵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经省教育厅及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须于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精准脱贫班招收学生必须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6)5212456、 5215456
传真:(0856)5212456
监督电话:(0856)8121911
学校官网:http://www.trpec.edu.cn
学校地址邮编: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55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