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9-02-20 13:56:50中国高校之窗
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及计划
2.考试入围录用办法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建设的需要以及体育专项实测成绩,实行A、B、C三类分级管理,即:
A类: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将按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择优录取。
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将按不超过总计划数的30%择优录取。
C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占总计划数50%。
3.招生专业:田径(100米、200米、4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400米栏)项目仅限填报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其他项目仅限填报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相关比赛,考生还需符合参赛的报名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