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荣获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2019-02-19 15:52:06网络资源
近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文理学院荣获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精神,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提高湖北省依法治校水平。
近几年来,特别是自2016年被确定为湖北省第五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学校以来,湖北文理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湖北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湖北”的重要精神,以学校章程为重要依据和基本准则,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办学活动、强化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维护师生权益等,极大地提升了湖北文理学院的依法治校能力和管理水平。
湖北文理学院将以此次获批为新起点,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湖北文理学院依法治校水平再上新台阶。(通讯员:滕建河 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