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高中政治必修2一二单元知识复习提纲
来源:高中政治 2019-02-15 17:02:30
《政治生活》(含教材最新修改内容)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主体:公民)
第一课 人民民主专政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
(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体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现阶段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指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①人民民主的真实性既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②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
(2)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7、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课 公民的政治参与
一、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
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民主选举
(1)方式: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
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
A直接选举
优点:①能更直接的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②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③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范围:①县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②城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③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
局限性:在选民人数多的情况下,直接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技术工作难度大。选举成本高。
B间接选举 范围: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各级人大代表。
优点:选举成本低,便于组织。
局限性:选民与当选者之间的联系受到一定阻隔,影响选民意愿的表达。
C差额选举
优点: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选择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竞争。
局限性: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合理性;被选举人间的竞争易导致假宣传,金钱交易。范围:人大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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