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晋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2019-02-12 21:24:16网络资源
近日,荆州市档案局发函(荆档业函﹝2018﹞125号)确认长江大学档案工作晋升为省一级。
受湖北省档案局委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荆州市档案局副局长张晏率考评专家组于2018年12月28日对长江大学档案工作申报晋升省一级管理单位进行了评审。
评审期间,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档案馆关于学校档案工作介绍和晋升省一级管理单位的自评报告,对照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核查印证材料,并在副校长张玉清等陪同下参观了“三峡地层标准长廊”及“历久弥新的长江大学——校史掠影”,实地考察了档案馆区和库房,随机抽检案卷质量,重点查看档案软硬件设施配备、档案信息化进程、设备档案、科研档案、实物档案归档整理情况。
经考察,专家组认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管理体制健全、管理规范,利用服务开展到位,并以93分的优异成绩顺利晋升为湖北省企、科技事业档案工作省一级单位。同时,评审组也希望学校进一步加强以库房安全为核心的馆库建设、进一步夯实档案基础性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据了解,《湖北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3号)将考评分为省二级、省一级、省特级三个等级,省特级:95分以上(含95分);省一级:90-94.5分(含90分);省二级80 -89.5分(含80分)。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分为省特级、省一级两个层次。(通讯员:胡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