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19-01-31 14:34:35中国高校之窗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千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8个、高原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
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8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进入福建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席专家2人,福建省省级各类人才称号10人,国际级裁判7人,国家级裁判16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万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千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近3千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二、招生要求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设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游泳、技巧。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水球、高尔夫球、射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