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章程
2019-01-18 13:42:38中国高校之窗
为选拔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将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外语类保送生:由外国语中学推荐;
2.普通类保送生:符合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具备保送资格的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等。
以上考生需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1.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
招生专业 | 语种要求 | 学费 | 学制 |
英语(涉外法商) | 英语 | 每学年5000元 | 四年 |
日语(涉外法商) | 日语或英语 | 每学年5000元 | 四年 |
德语(涉外法商) | 德语或英语 | 每学年5000元 | 四年 |
翻译(涉外法商) | 英语 | 每学年5000元 | 四年 |
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到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普通类保送生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列表。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2月14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网上报名】“注册报名”,选择“保送生”进行报名;
2.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①《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保送生推荐表》(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推荐表所粘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②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递交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19年保送生”。寄件时间:2019年2月14日之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二)审核
2月18日下午17:00起考生可通过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