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19年本科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2019-01-15 16:41:32大连工业大学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25平方米;生师比18.03;专任教师8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314.7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927.76元;图书81.45万册,生均图书46.87册。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
2、学校拟安排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计划,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5、本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男女生录取比例。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等收取标准
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专业课校考报名费为18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工大校发[2012]30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