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9-01-15 16:14:54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作为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学校具有优良的体育传统,在国内外多项体育赛事中屡获殊荣。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全国各中学在体育教育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大学与中学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学习,共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2019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篮球(男子)、网球、健美操,招生计划不超过38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69人,各项目拟签约计划及优惠类型如下。
招生项目优惠等级拟签约计划(实际签约依生源情况可适度调整)
招生项目 | A类 (人数) | B类 (人数) | C类 (人数) | 备注 |
篮球(男子) | 0 | 0-1 | 0-4 | 中锋、前锋、后卫 |
网球 | 0-35 | 0-6 | 0-2 | 分男女划线 |
健美操 | 0-15 | 0-4 | 0-2 | 分男女划线 |
A类: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选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11人)。
C类:对极少数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并且是我校急需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必须有相应运动等级证书),可参加面向此类人员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者可免于参加普通高考。这类考生入选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8人)。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上述A、B类中提到的“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相关省份招生规定以及《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执行。
二、报考条件
符合学校招生限定的体育项目,具有高考报名资格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并成绩合格。同时,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