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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艺术生 > 艺术类招生简章 >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2019-01-15 15:46:56辽宁科技大学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音乐表演、表演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三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为学校录取原则。

  (3)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1)专业校考报名方式:

  按照允许我校校考的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规定校考考点统一组织报名(招生省份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类考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报名。

  (3)专业校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省份 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
1 吉林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月16日 音乐表演、表演
2 山西 山西传媒学院 1月19日 表演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15日 音乐表演
3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月15日 音乐表演、表演
4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2月25日 音乐表演、表演
5 辽宁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3月6日 表演

  具体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省份、时间、地点,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4)专业校考科目与分值:

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 校考形式及要求
音乐表演 1)演唱歌曲一首260分;        2)视唱40分;
表演 1)语言类(曲艺)节目200分;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100分;

  (5)计划安排情况及合格人数比例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不超过4:1,安排招生计划。

  (6)专业校考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

  http://www.ustl.edu.cn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招生与就业处)

  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处)

  表演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标签:艺术类高考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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