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6)
2019-01-02 16:58:31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六)爵士鼓
初试:
1、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视谱演奏一条(长度不超过16小节);
3、乐曲一首(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复试:
1、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32小节音乐一段,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乐曲必须有伴奏音乐,伴奏自带。考试时提交乐曲乐谱)。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打击乐器考生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其它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七)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选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准备两首,抽考一首)。
复试:
1、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选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准备两首,抽考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朗诵一首备考曲目的歌词(中文)。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1)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四首备考曲目的名称,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2)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提交;3)如需钢琴伴奏,考生需自请伴奏人员,考场配备钢琴,如需其他乐器伴奏,请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