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5)
2019-01-02 16:58:31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三、音乐表演
(一)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视奏乐曲一首(考试现场给出16-32小节三行谱,考生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演奏)。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
2、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32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在电子管风琴上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电子管风琴、钢琴、电钢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电子管风琴雅马哈EL-900、ELS-02C、吟飞RS-1000E型,以及钢琴和电钢琴。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二)流行键盘演奏: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视奏:现场演奏指定乐曲(考试现场给出16-32小节钢琴谱,考生进行视奏)。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不限风格。(流行或爵士风格作品优先);
2、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32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进行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生可用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管风琴演奏。考场提供钢琴、电钢琴、电子管风琴(雅马哈EL-900、ELS-02C、吟飞RS-1000E)。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三)流行萨克斯:
初试:
1、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视奏:现场演奏指定音乐片段。
复试:
1、流行或爵士乐曲一首(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现场抽取一条十二小节布鲁斯伴奏(C、F、Bb、Eb、G调)作即兴演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四)电声吉他
初试:
1、根据现场抽取谱例上指定的四个调的主音和调式(自然大小调式)弹奏音阶。要求:
(1)每个调两个八度上行加下行。
(2)节拍器速度规定65-88,考生从规定范围中自行选择;
(3)以十六分音符进行演奏;
(4)各调音节之间需连贯演奏,不得停顿。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复试:
1、根据现场谱例给出的和声功能标记,配合伴奏音频设计伴奏织体,进行即兴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正式考试。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五)电声贝斯
试初: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根据现场谱例给出的和声功能标记,配合伴奏音频进行即兴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正式考试。
2、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曲目需背谱演奏,自备伴奏。
三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