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办法
2018-12-27 21:34:04网络资源
我相信大家平时没事的时候都喜欢听听音乐唱唱歌什么的,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放松心情的方式,但是要是真让你去学习音乐专业,那么你肯定会苦不堪言,觉得枯燥无味,音乐家从来都是孤独的,下面就是音乐考生的相关讯息,还挺复杂的。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总分为170分。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组织测试。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可自备伴奏U盘,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有呼吸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二)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