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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8年高校录取实施办法发布

2018-12-22 16:52:58网络资源

  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近日,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联合印发《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今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从6月28日开始。
 
  根据该办法,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投档模式方面,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标签:高校资讯 院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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