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将实施新高考政策
2018-12-19 10:42:27天津广播
天津是全国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新高考、新课改已推进一年多,目前,高考改革和高中课程改革实行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改革举措?
12月17日,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任荆洪阳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走进《公仆走进直播间》特别节目《委办局长年终系列访谈》,针对听众和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回答。
高考改革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改革的目标是要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荆洪阳在节目中介绍,天津市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8年主要完成了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录取批次合并改革。
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一个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本科院校批次合并改革,有利于扩大考生选择范围。从实施效果看,院校层次与考生成绩匹配度较高,本科批次一志愿率接近100%,实现了考生和院校“双满意”。
二是继续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今年,对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高职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这个办法减轻了职业教育性向鲜明考生的学业及考试负担,也为进一步实现本科高校及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创造了条件。
三是启动了改革后的首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今年7月,我市平稳组织实施了改革后的第一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此次考试,考生可自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至多选择三门,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至多选择一门参加考试,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权,为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是汇总形成了2020年在津招生高校专业科目要求。
根据我市改革实施方案,从2020年开始,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在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5月份,已分两期发布了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的发布实现了高校专业前置引导,为基础教育做好选科指导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天津将在优化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健全高校专业选考要求引导机制,制定2020年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方案等方面下功夫,为2020年新高考奠定良好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为高中教育教学也带来了新的挑战。荆洪阳表示,“进入新高考的两年来,我们也在积极推进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高中课程改革。”他介绍,今年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市教委先后出台了有关高中课程设置与实施、高中学校课程建设、高中学生“选课与走班”、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及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开展专项培训
目前,已经完成了两轮次的全市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者、教研部门领导、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管理者、全市高中骨干教师及全市高中教研员市级培训,并指导各区完成了区级高中教师全员培训,为高中课改做好了师资准备。
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指导手册》,完成了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保障全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
引导学生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涯和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同时,根据国家和我市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指导高中学生选课,引导学生在确定选考科目时把国家需要、高校要求和自己的爱好特长、未来专业学习的学业要求结合起来。
充分发挥实验学校示范引领作用
在全市推广第二十五中学、第二南开学校、天津中学、滨海新区紫云中学等校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课走班、导师制、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智慧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改革探索经验成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