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指导意见
2018-11-20 13:54:1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四川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指导意见》,通过实施办学条件提升、高中大班额化解等四大工程,完善四川高考综合改革。
此次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分类施策,用两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高中阶段办学条件,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
此次指导意见重点为实施四大工程。
1、实施教师保障工程
到2020年8月前普通高中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针对选课走班可能引起的结构性缺员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跨学科任教、购买服务、退休返聘等办法予以补足配齐。加大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制度化,推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2、实施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0年8月底前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按办学规模合理配置常规实验室、实训室和功能教室,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建设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指导规划中心等特色功能教室,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全面发展需求。
3、实施大班额化解工程
据了解,四川将逐步消除大班额和减少超大规模学校,确保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起,不出现56人以上的大班额。切实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
4、实施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
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2020年8月底前完成新建标准化考点,确保省级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标准化考点的数量、设备适应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此外,据了解,在配套改革方面,四川还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